2014年中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是市委领导下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本单位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妇女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3、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和“巾帼建功”活动以及家庭文明建设活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向社会各界宣传妇女、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开展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中青年优秀妇女人才的培训、选拔和推荐工作。
6、密切与市内外妇联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妇女、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妇女组织的联谊,扩大国际交往,加强对外友好合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5个科室。
各科室主要职能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文秘、计生、协调、信息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开展有关工作,负责编印内部刊物,指导妇女儿童场所建设。
2、 权益部:负责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宣传普法、咨询服务,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来信来访,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妇女儿童重大侵权案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儿童部:宣传贯彻保护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参与爱心父母牵手活动的实施,辅助贫困儿童;制订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计划,推广家庭教育工作经验,推进和谐家庭建设;组织实施开展“0-3岁家庭教育工程”活动,指导办好家长学校;负责全市大型儿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市儿童发展规划。
4、宣教组联部: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联络工作,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家庭文明建设系列活动,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妇女组织以及港澳和海外有关妇女组织及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往工作。对中山市妇女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中山妇女就业技能。
5、 妇儿工委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实施中山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协调部门开展妇女儿童民生工程项目,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有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编制数16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雇员编制1名,原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16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政府雇员1名;离退休13名。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实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事业编制 20名,编外人员4名,临工8名;退休人员1名。2014年1—3月,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挂靠市妇联,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4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中山市妇女联合会的年度工作任务
(1)实施《中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开展贯彻落实《两个规划》、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等系列宣传培训工作,按省妇儿工委的部署要求开展《两个规划》监测统计评估,协调推动实施“两个规划”八大示范性工程。根据省妇儿工委的要求,开展“童心共筑中国梦”——儿童发展规划巡演;开展实施《两个规划》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2)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大力发展家长学校,开展农村家长网络护卫行动项目,加强和谐家庭建设,通过项目化运作为广大家庭提供专业的普及性家庭教育和针对不同类别家庭分类教育指导,提高家长的家教水平、媒介素养和综合素质。
(3)实施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示范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流动儿童的登记管理、义务教育、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和公益服务,促进流动儿童健康成长。
(4)大力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将关爱和保护儿童纳入社区管理,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的儿童之家。
(5)推动中山市妇女儿童枢纽型组织建设,凝聚、联系、指导一批妇女儿童与家庭领域的社会组织,打造一批妇女儿童工作品牌,培养一批致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骨干人才。
(6)以“三八”节、“六一”节、“5.15”国际家庭日等节日为契机,以女性、儿童、家庭修身及文明家庭创建为主线,组织开展各类的评比、宣传实践等主题活动。加大儿童权利宣传教育,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7)实施妇女民生项目。实施“妇女民生直通车”项目,推动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分站建设,设立维权工作示范点,开展“企业健康快乐营”、单亲和特困家庭帮扶、婚姻家庭辅导小组、大型外展服务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8)开展女性素质提升行动,对中山市妇女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素质教育培训,对城镇失业妇女和农村女性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妇女志愿者等活动。
(9)加强妇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表彰先进妇女代表,树立典型,强化宣传引导,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0)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接待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来信、来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举办“阳光伙伴同成长”志愿行动,做好帮扶单亲特困家庭及困境儿童工作;实施“红娘”、“鹊桥”婚恋服务项目,为广大未婚青年搭建联谊交友的平台。
2.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年度工作任务
(1)提升妇女儿童文化素养。自2010年中心创作推广歌曲《共同长大》以来,近几年,相继以中国梦为题材,创作了《活力Woman》、《小小的梦》、《你好,明天》等歌曲,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良好的精神粮食。
(2)教孩子读书,给孩子未来。亲子图书室里上万册图书继续免费供广大市民和儿童阅读,设立家庭教育“家长学习园地”、“亲子快乐阅读”专栏,促进亲子交流,发挥中心公益阵地的作用。2014年,将结合家长、儿童需要增添书籍。
(3)儿童投影室节假日继续免费为广大市民和儿童开放。影片内容分为亲情系列、友情系列、爱国系列还有最新卡通片,发挥中心公益阵地的作用。
(4)共同学习、共同长大,开设家长综合素质公益性兴趣班,开设各类亲子兴趣班。如免费开设成人书法班、古筝班、声乐素养班等。
(5)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市家庭教育水平,举办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系列活动,制作家庭教育宣传资料。
(6)开展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活动,开设各类儿童爱好兴趣班。
(7)开办儿童寒、暑假和中午托管业务,解决双职工家长的后顾之忧。
(8)构建和美家园,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各类大型公益文化活动,举办元旦亲子游园会、庆“六·一”亲子系列活动等。
(9)做好儿童公益性业余艺术团体的建设,服务流动儿童,继续办好纯公益性的“向阳花合唱团”,聘请高素质常任指挥,有针对性地面向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招收团员为主,旨在为流动儿童提高艺术素质提供平台,更好地满足流动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10)为做好流动儿童公益活动项目,一是以“我们的节日”为契机,提供亲子公益活动平台;二是以“六一”为契机,举办中山市第三届流动人口学校少儿合唱比赛活;三是举办美术作品展览暨慈善义卖活动,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的精神落到实处。
(11)拓展“小脚印”家庭养护支持中心项目服务范围,应用项目软件资源,推进家庭精神文明建设,推广国际化育儿知识和经验,通过对全市婴幼儿家长开展科学的、有效的指导,营造幸福和美的家庭氛围,搭建属于亲子沟通的平台,让孩子们在和谐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在游戏中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我市儿童身心素质。
(12)大力开展大龄青年“鹊桥”婚恋服务,为广大未婚青年男女搭建交友平台,扩大交友圈子,缓解大龄未婚青年婚恋难问题,推崇和谐婚姻,为构建和谐中山、和美家园营造良好的氛围。
(13)开展“妇女民生直通车”服务,进一步推进妇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提升妇女对法律、对社会管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提高妇女的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
(14)中心已运作十一年,部分场地需要进行改造、修缮补漏、维修保养,满足家长及儿童的需求,确保孩子们在中心的安全,确保中心正常运作,发挥公益阵地的作用。
(15)在确保社会效益、政治效益良好的基础上,在全体中心工作人员团结一致、乐于奉献,共同努力下实现非税收入550万元。
3.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任务
(1)开展各类家长学校工作业务指导。
(2)承接市妇联相关家庭教育项目具体工作,为广大家庭提供专业的普及性家庭教育和针对不同类别的家庭进行分类教育指导,全面促进家长素质的提高。
(3)承接市妇联家长学校项目具体工作,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村)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
(4)承接市妇联网络护卫项目具体工作,组织家长学习计算机网络知识,提高家长网络知识水平。
(5)作为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开展家庭教育调查研究。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收入决算22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9.13万元(政府性基金40.45万元),事业收入564.15万元,其他收入31.33万元。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收入决算104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94万元(政府性基金37.02万元),其他收入31.33万元。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收入决算117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92万元(政府性基金3.43万元),事业收入564.15万元。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从2014年3月份开始独立开设财政账户,2014年收入决算42.2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支出决算22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59.13万元。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支出决算104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08.94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45.71万元,占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5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94.55万元,占58%,主要支出项目有“妇女民生直通车”经费、中山市农村家长网络护卫行动项目、市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儿童友好社区经费、流动儿童登记和关爱服务体系、阳光伙伴同成长专项经费、学校家长学校专项经费、培训经费、家庭文化建设和巾帼建功工作经费、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经费、广东省性别平等教育中山试点工作经费、婚恋服务工作经费、“双学双比”活动经费、妇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妇儿工委经费。
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支出决算117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07.92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06.54万元,占50.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01.38万元,占49.58%,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编外人员项目经费、妇女民生直通车项目、鹊桥婚恋项目、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
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支出决算4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2.27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2.27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75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86万元;2014年无项目支出决算。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5.24万元,其中,中山市妇女联合会“三公经费”支出11.73万元,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公经费”支出3.51万元,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三公经费”支出为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合计9.88万元,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组团13个,累计26人次。主要包括与香港、澳门各界交流联谊。由于2014年加大与港澳各界社团的交流联谊,该项支出对比2013年有所增加。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合计3.34万元。其中,中山市妇女联合会、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0。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34万元,平均每辆1.67万元,比2013年减少2.46万元,原因是2014年4月份直通车的公务车已转让,减少车辆1辆,中心车辆保有量实际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02万元。2014年,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和下属单位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该项支出对比2013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公务接待费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妇联、妇儿工委办和其他城市妇联到中山调研指导、参观交流的公务接待费,本年度公务接待共13批次,接待人数共218人。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比2013年减少1.2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拓展,对外业务交流、沟通联系工作的接待,本年度公务接待共3批次,接待人数共30人。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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