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了不起的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洪敏桦--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致敬了不起的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洪敏桦

来源:未知 日期:2022-03-01 17:20:20

洪敏桦,中共党员,现任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2021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曾荣获广东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未检业务标兵”“最佳答辩奖”“优秀论辩奖”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个人嘉奖2次,其所在的集体曾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中山市巾帼文明岗”等称号。

从检12年,洪敏桦先后奋战在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第一线,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保持“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的初心,担当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使命。

精准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面对涉嫌犯罪的“失足”青少年,洪敏桦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作出融合法、理、情的处理决定并开展帮教。为使帮教工作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而非“走过场”,洪敏桦总结探索出一套“实质化帮教”模式,主导建立并完善一系列未成年人办案机制;构造融合惩罚性、恢复性、预防性、复归性措施,以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志愿服务和团建活动为内容的多元化帮教措施体系;主导开发“未成年人精准帮教线上平台”,实现检察官对帮教的线上委托、全程指导和全流程监控。

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 

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洪敏桦则是坚持“零容忍”打击,同时为被害人提供适切救助。如在办理公安部督办的“7·11”打拐专案过程中发挥骨干作用,在从严惩治的同时,对遭拐卖并强迫卖淫的未成年少女提供心理疏导、指派法律援助,帮助她们走出阴霾。

深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洪敏桦善于开拓局面,争当奋进者、开拓者,致力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18年初,洪敏桦作为骨干,参与了市检察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六部门开展的“守护花开”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撰写的论文《一号检察建议视角下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及预防机制实证研究》获2019年度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理论征文活动一等奖;举办防性侵教育培训班,开展防性侵教育“一校一课堂”等,如今,“守护花开”已成为中山未检的一个响亮品牌。

2018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后,洪敏桦更找准了工作的结合点,立足该市学校教职工性侵学生案件暴露出的管理问题,向市教体局制发检察建议,连续两年组织对市内5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调研督导,针对校方在防性侵机制建设、教职员工准入审查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

同时,洪敏桦致力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她主动推动与市公安局共建“一站式取证”场所、建立提前介入机制;与市妇联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移送和协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机制;与团市委加强双方在引入、培育司法社工方面的联动。

在送法进校园方面,洪敏桦确立了“抓重点、创模式、谋时效”的普法思路,创设“检察官微课堂”“直播普法”等新线上普法模式,其本人先后录制《依法抗疫,人人有责》《落实强制报告,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微课,组织“同舟共济 检护明天”网络直播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全市12.6万中学生开展线上交流互动,直播视频获200余万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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