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中山一案例入选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祝贺!中山一案例入选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来源:未知 日期:2024-03-10 11:27:24

在全省开展以“维护她权益 幸福千万家”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系列普法活动之际,3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柔性司法化解“抢娃”纷争——胡某与何某离婚纠纷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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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柔性司法化解“抢娃”纷争

——胡某与何某离婚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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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何某与胡某(女)于2014年结婚,于2015年生育一子。2020年6月,因双方感情不和、矛盾激烈,何某将儿子带回湖南老家由何某母亲照顾。同年7月,胡某搬离双方共同住所,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何某提起上诉,要求判决离婚,并判令儿子由其直接抚养。胡某因诉讼期间长时间没有见到儿子而抑郁,驱车千里前往何某老家看望孩子不成,与何某家人产生冲突在当地引发报警,双方在婚姻中的对抗已延伸至孩子和老人。

裁判结果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安排双方参加由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共同实施的庭前调解。在双方均理智表达离婚是最佳选择后,承办法官及时就直接抚养和探望权的关系进行法律释明,并为双方量身定制探望方案,明确抚养探望十条规则。经过法官和心理咨询师的耐心调解和心理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由何某直接抚养,胡某享有寒暑假带儿子共同生活、每周周末至少30分钟远程视频探望等权利。案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及时回访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女方向法院送来感谢信,专程表达对承办法官和心理咨询师的感谢。

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不仅是离婚纠纷的一大难题,还引发了“紫丝带妈妈”困境群体社会现象。中山法院首创“父母课堂”,开拓“集中教育指导+调解”新模式集中调解,每年参与“离前一课”的夫妻约120对,婚姻修复和好率达85%以上。去年5月,市中级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自此之后,中山两级法院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效果显著。创设了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探望方案明晰等三大制度八项规则,成功破解这一难题。至2023年,中山法院处理的涉子女争议案件调解率接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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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法院以促进家事纠纷化解在庭前为目标,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入推进“心理疏导+调解”模式的实施。通过心理柔性疏导、法律理性引导等解纷工作,因案施策,首创的庭前调解、心理疏导、子女抚养规划、探望方案明晰、判后跟踪回访等制度,真心真情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抢娃”纷争,并通过“父母课堂”等对离婚夫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家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中山市妇联编辑

编辑:曾翠华

校审:杨沛 姜永斌

一审:林美琴

二审:李宇玲 陈颖

三审:贺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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