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会⑤ | 迷途知返,司法温情下的青春救赎--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法律故事会⑤ | 迷途知返,司法温情下的青春救赎

来源:未知 日期:2025-04-16 19: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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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

小镇上的几户人家发现家中被盗

更令人震惊的是
其中一户的屋主张某发现

一群不明身份的人

不知何时住进了空置很久的房子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一起来看看

本期法律故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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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小明伙同他人多次盗窃共计5600元,并存在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构成盗窃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其系未成年人且认罪悔过,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在社区矫正期间,李小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展现了改过自新的决心。该案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通过法律惩戒与社会关怀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正途。

这也提醒家长要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及时引导纠正不良行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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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改)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一百一十三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


中山市妇联编辑

编辑:卢启昊

校审:杨沛 姜永斌

撰稿人:陈燕维

一审:李宇玲

二审:王芳芳 陈颖

三审:潘航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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