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是当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难点。大量司法实践表明,涉案未成年人的背后往往存在“问题父母”。一些父母对未成年人监管缺失、关爱缺乏、教养不当等,成为了未成年人盗窃、抢劫、校园暴力等现象的重要原因。
为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增强部门联动,提高工作队伍专业水平,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切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5月7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市第一人民法院、三乡镇人民政府、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在三乡镇举行《关于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联签仪式,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
根据方案,将深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成立由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选聘和培训“家庭教育辅导员”。办案机关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贯穿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全过程,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指定情形的,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采取“一家庭一方案”的模式,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指导结束后,有关社会组织、机构应当出具家庭教育指导报告。
目前,中山市选取三乡镇作为试点,召开了镇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组建60多名成员的三乡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依托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链接长期从事一线家庭教育指导的教师、具有镇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质的妇女儿童工作者、有志于为家庭教育指导提供服务的志愿者,打造队伍稳定、专业、可靠的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力量。邀请专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师之指导及咨询的实用技术》专题培训。下一步,将以中山市三乡镇试点为基础,逐步在全市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中山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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