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有法可依啦!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共有总则、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附则六章。
对于大家都非常关切的“依法带娃”,律师现就根据一位二胎妈妈的提问,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这部法律的亮点。
小张:我家大宝是班级的班长,人人都说这个小囡家教良好,可究竟什么是家庭教育呢?
答:《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明确,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小张:那么法律有没有规定家庭教育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提出了家庭教育的指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从下列几个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培养:
(一)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崇德向善、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证未成年人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心理健康,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吃苦耐劳,热爱劳动。
小张:我家小宝是男娃,特别顽皮,不像姐姐那样听话,爸爸气急就会打他,这种做法违法吗?
答: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家长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应当运用合理的方式方法,加强亲子陪伴,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严慈相济,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并且不得有性别或身体、智力方面的歧视,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教唆孩子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小张:我和孩子爸爸作为家长,应该“依法带娃”,可是我们的知识储备和家教能力还有欠缺,怎么弥补呢?
答:《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章国家支持、第四章社会协同两章中,明确的规定了国家、社会、学校等各方面优势资源都要为家庭提供支持和协助,帮助监护人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合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另外,婚姻登记机构、收养机构、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护机构、妇联、法院和其他组织等,都要向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当然,《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也应当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小张: 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如果我们没有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答:《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章是法律责任,这一章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或者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面临批评教育、劝诫制止,或者根据情况对其予以训诫。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违反《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会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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