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尚,2006年毕业于警察学院治安管理专业,2007年参加公安工作,多次受到市局嘉奖,并于2016年被评为劳动模范。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治安民警,他工作踏实,任劳任怨,经常为了案件不眠不休,是绝不放弃的“死磕派”。
日落月升,昼夜交替。与别处不同,派出所的夜晚总是比白天更加忙碌。今天,办事大厅刚告别了一天的嘈杂,办案区的灯光就亮起来,预示着漫漫长夜的到来。警务平台的提示音此起彼伏,出警班组相继出动,带班的小尚望着院内不时进出的警车,知道这将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桌上的对讲机突然响起来,怕是来了什么要紧的警情。
“你所在辖区内有群众报案:家中十岁孩子晚饭后离家一直未归,请抓紧时间协助家长寻找。”
“收到。”与此同时,报警平台的推送也到达了。于是小尚拿着派警单,一边叫上同事往外走,一边拨打派警单上的联系电话,第一时间与报警人进行联系。孩子走失,分秒不容耽搁。
“我是孩子的爸爸,孩子平时跟爷爷住,今天放学回家吃完晚饭,他对爷爷说要出去玩,结果到现在也没有回家。”到达地点后,一名中年男子对着小尚焦急地说道。
小尚问:“孩子大概几点出门的?”
“好像六点多钟。”
小尚看一眼手表,此时已是凌晨一点了。
“孩子之前出去玩一般几点回家?”
“一般……可能……九点?”
听着对方迟疑的回答,小尚责问:“自己的孩子几点回家都不知道吗?”
“我……我和他妈妈离婚了,孩子虽然跟我,但是我的工作非常忙,我还有自己的家庭……”
“这些都不是你不管孩子的理由!”小尚怒斥道,“这个问题我们等会儿再说,先想想孩子可能去的地方。孩子妈妈在本市吗,有没有可能去找妈妈?”
“我们……平时不联系。”中年人小声说。
小尚跟中年男人要了孩子妈妈的手机号码,打通后便将事情告诉了对方。孩子的妈妈一听立刻着急起来,因为孩子并没有去找过她,她急得带了哭腔,说马上赶过来。
家长不能提供有效线索,小尚决定和同事兵分两路去找孩子。他先让同事去调取小区附近的监控录像,看看能不能查到孩子的行踪。随后,他自己继续从孩子的社会关系入手,寻找与他行踪有关的蛛丝马迹。
不久,同事的反馈来了:孩子晚饭后离开了小区,在小区门口的公交车站上了一辆公交车,目前正在落实车辆信息。
“说到公交车,会不会是去找那个人了?”孩子的爷爷像是想起了什么,急忙对小尚说,“我孙子说过自己刚交了一个比他大的朋友,那个朋友曾邀请他去家里打游戏,地址在东边的城湖小区。”
“知道那个朋友的名字吗?”
“不知道。”爷爷摇摇头。
小尚看向孩子爸爸,他更是一脸茫然。
“你怎么管的孩子啊?就知道跟我争抚养权,争了又不管!”孩子妈妈又气又急。
小尚顾不了其他,和同事简单交代之后,就赶往爷爷所说的地点。经过一番走访,清晨四点,他们终于敲开了孩子那个朋友的家门。开门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循声而来的还有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一脸疲惫地看着门外的一群人。妈妈最先把男孩拉到了怀里,一边抱着他,一边放声大哭。
经过了解,两人是在玩网络游戏的时候认识的,少年的家长出差了,他便邀请男孩跟他回家通宵玩游戏。小尚对少年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和其父母取得了联系,提醒他们要多关注孩子成长,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约束。
而此时的男孩一家,妈妈还在埋怨爸爸的不负责任。
小尚对男孩的爸爸进行了批评教育,警告他如果因为监护缺失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之后,他走到男孩妈妈的面前,对她说:“光指责没有用,如果孩子爸爸继续这样不负责任,你可以考虑去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像今天这件事是可以作为支持你诉求的证据的。”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养育孩子不只是“家事”,“依法带娃”才是正道。小尚深知,不仅要帮助宝贝回家,更要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因为他们是我们的明天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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