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本文刊于《中国妇女》杂志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基层妇联主动作为,联合检察院、人力社保局、司法局等部门,积极维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
平等发展,努力担当
联动工作,女性悄然受益
阳光明媚的午后,浙江省瑞安市的社区工作人员李钰,正在张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海报。
其实,她能获得这个工作机会,正是得益于海报上大写的“男女平等”。那是2022年2月,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向全市公开招聘消防协管员和户籍协管员若干名,招聘条件指明“均需要男性”。
消防协管员和户籍协管员只能由男性做吗?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除了上述岗位,其他岗位一律“男女平等”,女性享有和男性一样的就业权、劳动报酬权等。
这则明显带有性别歧视的招聘公告引起妇联志愿者的注意,立即被举报到瑞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展开调查,发现2020年以来多个行政单位的招聘信息都存在限定男性的现象,包括社工、网格员、办公室内勤等。
随后,瑞安市检察院联合妇联召集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进行磋商,建议对涉案的违法招聘信息进行修改,删除性别歧视岗位要求,同时督促招聘平台对其发布的网络招聘信息进行全面筛查。
李钰应聘的工作,便是经过检察院、妇联督促改变了原来的招聘限制,重新发布了符合法规的招聘信息。
2023年3月,瑞安市检察院、人力社保局、妇联等部门共同签署发布《瑞安市防治就业性别歧视联动工作机制》。
联动工作机制要求,通过实行首接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受理举报、投诉;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妇联、检察、司法等部门联动工作模式;实行调解、约谈、责令改正、依法惩处、启动公益诉讼等联动处置程序,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招录(聘)工作及制度的修订、设置奖惩制度,防止、纠正用人单位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瑞安市妇联主席陈白羽介绍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后,妇联便联合相关部门走访女性劳动者密集的工业园区,采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研了解职场女性性别歧视有关情况,并结合瑞安实际情况,最终共同制订《瑞安市防治就业性别歧视联动工作机制》和《瑞安市就业性别歧视防治指南》。
为确保联动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妇联已经联合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排摸整治,调取公开招聘信息,对个别违规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联合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充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
公开听证,一场招聘普法课
“招聘酒店前台1名,负责办理入住、退房、结账等工作,限男性……”看到招聘网站上的这则信息,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妇联“东海渔嫂”志愿者林萍立即皱起了眉头。
她把招聘信息的网络截图发到了志愿者微信群里,表示这是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大家立即七嘴八舌地批评起来,一致决定通过妇联向检察院反映情况。
在嵊泗县妇联副主席刘海英看来,志愿者能发现招聘中的问题,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多年来在市妇联指导下,嵊泗县妇联学法普法,带领志愿者们投身基层治理,并经常开展对志愿者的法治培训。
特别是近几年,宣传宪法精神、解析民法典、关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和实施……这些与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都会自上而下进行好几轮培训。
“限男性”这个词,是培训中提到的维权关键词,已经深深印在了志愿者的脑海里。嵊泗县检察院接到线索后,调查发现这是一家劳务中介组织的网络招聘,多家用人单位在上面发布招聘信息。
一家酒店在招聘前台时,在要求里写着“限男性”。截止网站下架这则信息时,阅读量已超过3000次。
酒店在招聘中对岗位性别进行限制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权。
法律的落实离不开司法保障,2023年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第一年,检察院决定提起当地的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第一案。
检察机关邀请司法局、妇联、人力社保局、酒店负责人以及人民监督员开展公益诉讼公开听证。
酒店负责人认识到错误,并解释说酒店前台都是女员工,这次招聘的前台负责夜班,男性更合适。
因为酒店周边是旅游娱乐景点,夜班时常会接待醉酒客人,为了保障女性的安全,这次决定招聘男性,其实主要职责是辅助前台,做好夜间安保工作。
刘海英代表妇联参加了听证会,在她看来酒店负责人的初衷是好的,却不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忽视了招聘中语言表达违规造成的影响。
酒店在招聘时,完全可以将岗位及职责描述得更清楚些,由应聘者自行判断是否适合。
酒店想要避免前台在工作中遇到风险,应该提升工作环境的安全性,比如设立治安岗、加装摄像头等,不能通过招聘“限男性”来解决。
她也询问了酒店周边的治安情况,表示会和该区域的志愿者沟通,加强宣传提示。
面对相关职能部门,检察官上了一堂普法课。检察官讲清楚了在招聘环节,相关部门需要承担的审查责任。
除了不能出现“限男性”等违规用词,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用条件等。听证会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推动整改。
这场听证会,让刘海英看到了妇联和检察院的协作力量。她表示,妇联将与检察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聚焦妇女权益保障,为妇女创造更好的就业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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