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未成年人法援又出新招【儿童友好实践案例㉗】--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中山未成年人法援又出新招【儿童友好实践案例㉗】

来源:未知 日期:2024-06-09 17: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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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未成年人维权现状呈现法律援助不够便利、门槛较高、效果有待提升等问题。为精准破解未成年人维权难的困境,中山市司法局联动律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特性,创新构建中山未成年人法援“一二三”体系,围绕立法保护、协作机制、律师配备、诉讼保全、普法宣传等方面工作不断迭代升级。中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受到社会广泛肯定,被法治日报和“广东司法行政”公众号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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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一张网络”
拓宽法律援助“广度”

搭建“线上+线下”服务网络,提供覆盖城乡、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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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线下服务网络。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近330个,构建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市法律援助处以及23个镇街法律服务站均建立未成年人律师维权通道,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未成年人在家门口就可以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

打造线上服务网络。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服务平台基础上,2023年初启用“中山智慧法援”新平台,形成从案件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结案数据的全程追踪运行模式。未成年人可通过线上平台,实现法律援助一站式掌上办理。


畅通“两个渠道”
增强法律援助“温度”

畅通“协作渠道”。建立“司法局+法院+律师协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权责,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无缝对接。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协助的实施意见》,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评查及监督、配合和保障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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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受理渠道”。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通过地方立法消除了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门槛。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审批”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


强化“三项机制”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强化法律援助提前介入机制。积极和公安、检察院、法院沟通,建立日常联系沟通转介衔接制度。依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通知,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无偿辩护,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律师辩护100%覆盖。

强化案件援助质量保障制度。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择优挑选执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强,且具有一定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专业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化刑事案件辩护指派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涉财产案件的执行力度。

强化案件监管评查制度。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案前告知、案中监督、案后回访的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第三方电话回访等措施,全方位对律师办案过程进行跟踪。


中山市妇联编辑

编辑:卢启昊

校审:杨沛 姜永斌

一审:钱静

二审:李宇玲 陈颖 

三审:夏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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