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会①丨情理法三管齐下,尽夫妻间扶养义务--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法律故事会①丨情理法三管齐下,尽夫妻间扶养义务

来源:未知 日期:2024-10-16 18: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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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01

寂静的夜晚

蓝姐独自一人躺在家中的床上

望着天花板上昏黄的灯

眼泪无声地滑落

回想起过往的种种经历

自己全心全意地扮演着

家庭主妇的角色

现在却走到了意想不到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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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亮,蓝姐就朝村口的河边走去。当村民们在村口桥东的铁丝网下发现蓝姐时,她已濒临垂危。热心的村民迅速将她送往医院。医生表示,幸亏救助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尽管蓝姐已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由于村里的河水污染严重,她仍然持续出现呕吐和腹泻的症状。

当蓝姐的姐姐和妹妹来到病房看望蓝姐时,从医生那里得知蓝姐诊断出乳腺癌,姐妹们震惊不已,急忙赶往病房。蓝姐的姐姐紧握着她的手,泣不成声地问道:“妹妹啊,乳腺癌可以治疗,你为什么这么绝望,以至于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面对姐妹们关切的询问,蓝姐的视线变得模糊,她对姐妹们说,自己早已知晓癌症的存在,选择不告诉大家,是担心这会影响大家的生活。医生曾给予她治疗方案,建议她通过手术切除癌细胞。但是,丈夫却不同意她接受手术,让蓝姐自己煲点中药喝,同时指责蓝姐没有考虑到治疗癌症所需的巨额费用——几十万的开销可能会耗尽他们一生的积蓄,甚至可能不得不卖掉祖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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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身体上的病痛,蓝姐在心理上也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况她全心全意照顾家庭,照顾孩子和行动不便的公婆。

蓝姐始终坚信将心比心,她原以为丈夫会对她怀有感激之情。然而,她未曾料到丈夫竟因高昂的治疗费用而拒绝让她接受治疗。得知这一情况后,蓝姐的姐妹感到无比愤怒。他们认为蓝姐辛劳一生,蓝姐丈夫不仅未能给予理解,反而显得冷漠无情。于是,姐妹纷纷宽慰蓝姐,并积极向妇联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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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了解蓝姐的具体情况后,妇联干部首先上门拜访蓝姐丈夫,针对性地做思想工作。妇联干部从情感和理性两个层面出发,劝说蓝姐的丈夫理解蓝姐所面临的困境,并向他普及了乳腺癌的常规治疗方法及其效果。同时,妇联干部努力消除蓝姐丈夫对癌症及其康复治疗的误解,并鼓励他支持妻子的基本治疗费用。

经过多次耐心的沟通,蓝姐的丈夫思想开始产生动摇。

妇联干部抓住这一时机

在一次面对面的交流中

邀请律师

向蓝姐的丈夫普及法律知识

木兰说法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应互负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条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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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干部联动律师,采取了情感、理性与法律相结合的沟通策略,成功说服蓝姐的丈夫在经济上支持蓝姐的住院手术费用,并使他意识到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既是夫妻婚内的道德义务,也是法定义务。最终,蓝姐的丈夫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妻子带来的伤害,为了弥补过错,蓝姐丈夫安顿好子女后,他来到医院陪伴妻子进行术前检查和准备。夕阳的余晖映照着天空,蓝姐望着这绚丽多彩的天空,重新点燃了对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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