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首次!家庭教育纳入《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中国妇女报】首次!家庭教育纳入《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

来源:未知 日期:2024-10-31 18:33:34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林志文/钟傅莲 发自中山 近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委宣传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等21个部门联合出台《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首次把家庭教育纳入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要求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

家庭教育首次纳入中山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据了解,《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九个领域,设置了25大类、94个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家庭教育首次纳入《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中山2024年版标准的第92项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定服务对象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服务内容包括: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推进家庭教育公共文化服务。

服务标准方面,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每年至少开展2次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举办“中山父母学堂”专家讲座,推进全市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进社区(村)等活动。支出责任为市、镇(街)财政共同承担。牵头责任单位包括市妇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镇(街)。

中山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各级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明确了人民群众可以依法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是一份服务事项清晰、服务标准明确的“福利单”,更是一份保障自身权益的“明白卡”。加强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是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服务的标准和流程,不断扩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有效供给,更均衡、普惠、便捷地把家庭教育送到千家万户。

家庭教育的“中山模式”

中山市是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市。中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将家庭教育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工作机制健全、部门联动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山家庭教育模式,推动家庭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家庭教育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儿童发展规划,以及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重点推进。

记者从中山市妇联了解到,近年来,中山市逐步探索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类家庭教育主体服务供给碎片化问题。据介绍,中山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纵横交织,日臻完善。中山市成立了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各镇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市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此外,家庭教育工作力量日益壮大,作用凸显。市、镇组建了两级家教讲师团620人,家教亲职导师150人,每年进行专业化、系统性的培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管理能力。据统计,中山市每年通过学校和社区的家长学校、各类家教站、线上服务平台等主阵地,针对新生家长,0—3岁婴幼儿、青春期学生、流动儿童、重点家庭等开展各类讲座、团康活动和个案服务近7000场,覆盖18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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