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娃的抚养费要给吗?--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情侣分手,娃的抚养费要给吗?

来源:未知 日期:2026-03-17 15:28:57

未建立婚姻关系的情侣,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应当由谁承担?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林某(女)与王某(男)曾为情侣关系,两人于2013年9月生育一孩王小华(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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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出生后由林某与王某共同抚养,但自2018年4月起,王某拒绝向林某支付王小华的抚养费。2025年5月,林某作为王小华的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支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2017年8月,王某每月向王小华支付抚养费5000元或6000元。自2018年4月起,王某未再按上述标准每月固定支付抚养费,仅偶尔应王小华需求支付部分生活、学习用品购置费用。王某提交的证据显示,2018年4月至2025年5月,王某通过银行、微信向林某转款合计45000元。林某主张其中2025年3月至5月的2500元系王小华看中医的医药费,不应计入抚养费。


法院认为,王某作为父亲未完全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应支付2018年4月起的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给付标准。王某曾在2015年6月至2017年8月按每月5000元或6000元标准支付,但王小华未能举证证明王某每月有稳定收入足以支撑该标准的持续支付。综合在案证据反映的王某财产状况、公司经营情况、自身生活需求及深圳市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对林某提出的“医疗费不计入已支付抚养费”的主张,不予采纳。


关于费用计算。截至2025年8月,扣除已支付的45000元,王某还应向王小华补付抚养费177500元;自2025年9月起,王某每月30日前应按2500元/月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直至王小华年满十八周岁止。


综上,法院判令王某支付2025年8月前拖欠的抚养费177500元,并从2025年9月起,按每月2500元标准继续支付抚养费至王小华年满十八周岁。该判决已生效。


鹏法君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父母是子女成长过程中不可替代的责任主体。即便男女双方结束恋爱或同居关系,亲子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也不会因此终止。因此,无论子女婚生与否,为人父母者,均应当依法积极履行抚养、教育义务,为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提供必要保障。


鹏法君提醒:法律虽明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但该规定旨在保护子女权益,而非鼓励或提倡未婚生育行为。男女双方应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对待婚姻家庭问题,通过合法婚姻关系建立稳定的家庭环境,为子女成长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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