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夺抚养权
直播引流
藏匿孩子甚至谎称自己没有生育能力


在热播剧《家事法庭》中
网红父母刘文波与孙辣辣
为争夺女儿“小笼包”的抚养权
可谓不择手段
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点你get了吗?
快来答题测试一下吧!
1.
剧情速通:剧中刘文波与孙辣辣争夺女儿“小笼包”的抚养权,双方各执一词。
答案:假的,要考虑监护人实际情况。
法官怎么说:
该说法与法律规定不符。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对于年满八周岁子女的意愿,法院会结合其认知能力、心智成熟程度,审慎甄别意愿的真实性、自主性,判断是否存在一方当事人教唆、恐吓、利诱等不当干预情形。同时,仍需综合审查父母双方的抚养意愿、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情感依赖程度等,依法作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裁判。若子女意愿明显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人民法院依法不予采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
剧情速通:剧中孙辣辣在管教女儿时,存在呵斥、禁止饮食等行为,引发了关于虐待的讨论。
俗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亲爹/亲妈管教孩子,就算有时候下手重了点,只要没打成轻伤,是不是就不算犯法,法院也管不着?
答案:不是,有可能构成家庭暴力。
法官怎么说: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依法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职责,享有相应管教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框架内,且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并非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就不构成违法。父母以殴打、体罚、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即便未达到轻伤标准,仍可能构成家庭暴力。人民法院有权根据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未成年人,情节恶劣的,可依法被撤销监护人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3.
剧情速通:剧中孙辣辣为了流量,利用未成年女儿“小笼包”直播带货,最终账号被封。
现在当主播、当网红很挣钱,我家孩子长得好看、有才艺,我作为监护人,让孩子注册个账号,放学后直播跳舞赚点钱,给家里贴补家用,这属于“合法使用”孩子还是“违法利用”孩子?
答案:属于“违法利用”
法官怎么说:
该行为属于违法利用未成年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监护职责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及相关权益。网络环境中的不当言论、不良诱导、过度商业化曝光,极易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价值观养成及正常受教育权造成严重损害,不利于保障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身心健康及长远发展。对于监护人存在上述行为的,有关个人或组织可依法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
剧情速通:剧中刘文波为了争抚养权,谎称自己丧失生育能力,还企图伪造证据。
打官司嘛,谁不想赢?我在法庭上稍微夸张一点,或者撒个小谎,就算被法官识破了,大不了就是这一条诉求不支持,应该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吧?
答案:故意虚构事实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怎么说:
当事人在诉讼中为追求有利裁判结果,故意虚构事实、虚假陈述甚至伪造证据的行为,并非仅导致相关主张不予采信,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事诉讼全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负有如实陈述的法定义务。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故意作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均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行为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若伪造证据、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扰乱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妨害作证罪等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剧情速通:剧中常出现为了争夺孩子,一方将孩子强行带走藏匿的场景。
两口子过不下去了,为了让孩子判给自己,一方先下手为强,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对方见,这样是不是就能造成“孩子跟自己共同生活”的既成事实,法院就容易把孩子判给自己?
法官怎么说:
一方为争夺抚养权,擅自将未成年子女带回原籍藏匿、阻挠另一方正常探望的行为,不能作为认定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合法依据,亦无法据此获得抚养权优先支持,反而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人为割裂子女与父母一方的亲情联结,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另一方的监护、探望权利,属于明显不当行为。法院在审查抚养条件、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将该行为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适宜抚养条件的重要考量因素,并依法对实施藏匿、抢夺子女行为的一方作出不利裁判评价。离婚诉讼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带走、藏匿、转移未成年子女,阻碍对方行使监护权或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作出行为禁令。相关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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